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纠纷案例

发布日期:2017-09-21 21:47:03 文章来源:
工程施工合同结算纠纷案例
目前,在建筑市场上,很多施工企业往往对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不是很满意,不是诉讼,就是采取其他办法,来减轻损失.但是往往达不到目的,因为随意与建设单位对了帐或者在鉴定报告上签了字,所以很难维权.把自己的维权的机会搞没有了.所以,当遇到对账或者对工程造价鉴定报告提出异议阶段,要格外慎重,聘请懂工程的律师为您把关,以免丧失自己的维权机会.所以广大承包人要认真对待对账问题,施工人要及时办理签证结算;
1、时间拖长,监理、甲方代表人员不在无法签证及办理各种手续,工地管理人员各自离去,无法取得资料及证言;
2、时间久了,开发商的财产被其他人执行,以后胜诉也难执行,开发商人去楼空,更是没有办法,如果提前诉讼保全可以保证您的权利免遭损害;
3、由于建设单位施工时都没有及时支付工程款,工程结束后不是困难、就是打算不想给,所以没有协商的必要;
4、托人更是行不通,因为开发商自己投资,是不能给任何人面子的;
5、如果协商也是开发商的一点施舍而已,是不能按合同条款进行结算及索赔的…
6、通过诉讼可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结束双方的争执,执行生效判决维护您的权利;
7、诉讼不影响调解,在法院的调解下,更能促进调解的进行;当您遇到建筑纠纷时要丢掉幻想,马上找一个搞过工程,精通工程的工程律师代理进行诉讼,否则后悔.
黑白合同结算纠纷;当事人就同一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实际内容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发生争议的,应当以招投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施工协议一口价,但是没有图纸如何结算?按实结算.
经过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虽经验收合格,但因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而导致合同无效,发包人要求参照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就目前来讲如何确定成本价是不好操作的问题,因为每个工程的情况都不一样,每个投标人的管理情况也不一样,所以遇到此类问题,应当按照据实结算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后合格的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返工后不合格的不支付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建设工程合同被依法解除的,承包人对已完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
施工合同让利承诺书效力如何认定?中标人作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屋、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是否有效?能否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返还让利?
一、1、必须招投标的工程让利,减少工程款,违背中标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违反强制性规定,构成黑白合同,按无效处理.2、非须招投标工程让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意思自治,认定有效.
二、中标人作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屋、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是让利行为.1、必须招投标的工程让利,减少工程款,违背中标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违反强制性规定,构成黑白合同,按无效处理.2、非须招投标工程让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意思自治,认定有效.
三、一般不能要求以显示公平要求返还,但是可以按合同无效要求返还.
备案中标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方式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该约定是否有效?如何结算?
该约定无效,按招投标文件规定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