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发布日期:2018-02-08 18:50:17 文章来源:
南京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建设工程律师讲工期延误责任纠纷
工程质量合格,被告应当支付工程尾款.
被告没有办理任何手续,造成停工,应赔偿原告损失.判决被告支付工程尾款3000万元,并承担停工损失59万元.
工期延误责任原因包括:
1、施工单位原因;
2、建设单位原因;
3、监理原因;
4、勘查、设计原因;
5、政府、不可抗力原因;
6、政策法规、第三人原因;